皮疹的症状表现种类繁多,除了斑疹、丘疹、水疱、结节、等原发性皮损,还会出现鳞屑、痂、溃烂等继发性损害。那么皮疹的危害具体有哪些呢?又是怎样对人体产生影响的?
1、
瘙痒
瘙痒是皮肤病最常见的自觉症状,可轻可重,可为阵发性、间断性或持续性,亦可为局限性、泛发性或全身性,是引起搔抓和摩擦的主要原因。人对痒的反应因个体差异而不同,亦可能因发生的部位不同而有所不同,肛门生殖器区对痒特别敏感。瘙痒可因程度不同,对人体产生不同的影响,轻者可只产生一种不愉快的皮肤感觉或引起搔抓或摩擦皮膨的欲望,至者可使人坐立不安、寝食难安,严重持续的搔痒可能使人产生厌世的情绪。
2、
疼痛
疼痛是由皮肤损伤或造成皮肤损伤的各种刺激所引起,应是一种警戒信号,对机体具有保护作用。任何形式的物理和化学刺激,到达一定强度,都能引起疼痛。引起疼痛的物质包括乙酰胆碱、5-羟色胺、组胺、缓激肽、前列腺素、钾离子、氢离子及组织损伤产生的酸性产物。各种疾病有特定的疼痛方式。如带状疱疹,病毒侵犯神经节,可在受损神经节的神经分布区发生灼痛或刺痛。
3、
麻木与感觉异常
麻木是由于末梢神经受损致感觉减退或丧失。常见于麻风或神经病变患者,表现为病觉、温觉及触觉减退或消失。感觉异常可有感觉分离、感觉过敏、痛觉过敏等。感觉分离现象只针对冷觉或触觉或痛觉,如麻风病,其手指触觉存在,而温觉、病觉消失。感觉过敏指轻度刺激(如触模皮肤)即可引起感觉增强。痛觉过敏指对伤害性刺激的过度反应,见于带状疤疹、异物感或蚁走感等。
4、
全身反应
皮肤病和某些系统性和传染性疾病影响机体整体功能或伴发全身性反应时,可出现发热、乏力、食欲不振、关节痛、器官受损等症状。
5、
心理影响
各种皮肤损害大多发生在体表,特别是头面部、颈部、四肢等暴露部位,肉眼可见的慢性反复发作件皮疹,使患者因容貌政变感到痛舌,不愿外出,不愿与人交往,甚至产生厌世、变态人格等。久之,心理上的紧张、焦虑等不良情绪反应又可使某些皮肤病症状加重。如生活中的应激反应可引起或加重银屑病;神经精神因素可致多汗症、咬甲癖、斑秃、神经性皮炎、皮肤病恐惧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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