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雅养生网导读:自杀理性解读告诉我们自杀是一个人的权利,自杀理性解读也同样告诉我们自杀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一切痛苦都源于你的无能。
自杀前兆
心灵闯关
9月10日是世界预防自杀日。有报告显示,我国每年大约有20万人死于自杀,而自杀未遂的人数一般为自杀死亡的10倍左右,因此我国每年还有约200万人自杀未遂。值得注意的是,绝大部分轻生者自杀前有言行异常的表现,如果身边的人,尤其是亲朋好友足够细心,就可能挽救一个人的生命。
自杀者常用“精神崩溃”来描述自己的状况,对生活上的转变和打击存在悲观失落的挫败感,以致绝望,感到生活是负担,不值得留恋。通常他们都会感到自己很无能、没有价值,觉得自己无论怎样做都是失败的。他们最感到失望的是,身边的人在非常努力地想办法帮忙自己,但他们都无能为力,更加强了那无助的感觉。当感到自己不值一文,别人力不从心时,必定会感到自己没有将来,没有希望。当一个人如此沮丧绝望时,总会想到更坏的一方面,一个常有的念头就是既然自己没有将来,没有希望,“明天”只会是更痛苦难过,只会带给别人更多烦恼,因此便会越来越感到自杀是唯一解脱烦恼的办法。
面对死亡,绝大多数人都是非常矛盾的。而一般来说,自杀者都会有一些前期征兆,如极度悲伤,感觉万念俱灰,自己一文不值;生活无目的,对任何事情无兴趣;格外关注死亡或暴力等话题,经常“想一死了之”;寻求服毒、刀枪或其他方式自杀;情绪剧烈摇摆,喜怒极度无常;饮食和睡眠习惯改变,外表、行为及性格反常;危险或自毁行为,如疯狂驾驶、吸毒等;突然少言寡语,很平静;生活危机或挫折;整理物品,包括把自己的所有东西送人或扔掉,对家人及朋友进行“诀别”访问,草拟医嘱或者写绝笔信等。
当发现身边的人有自杀的想法时,切不可激怒自杀者,应主动多与他沟通,千万不要判断这种自杀想法的正确与错误并加以指责。自杀者通常认为,选择自杀是有理由的,甚至是最好的选择。如果指责会给自杀者心理造成更大的痛苦。应当给予自杀者充分的理解,让他感觉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关心、理解他。“你别急,慢慢来,我们支持你。”
一旦发现有人威胁要自杀,千万别大意,一定要保持冷静,不要让当事人单独一人呆着;不让其接触枪、刀、药等“自杀之物”;寻求医院及其他专门机构的帮助。等待帮助的时候,一定要对当事人“洗耳恭听”。保持目光接触;对当事人问话,以了解其自杀方式以及是否真的是“有计划自杀”;如果当事人一旦实施自杀,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尽可能实施现场急救。
危机状态下,自杀者通常会感到沮丧、无助、抑郁、焦虑。我们通过倾听,了解主要的问题,明确而清楚地告诉他自杀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但不是最好的方式,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方式是比较好的。实践证明,一个患者信任的、有一定威信的、善于进行思想工作的亲友,在心理治疗中的作用并不逊于一位专业的心理医生。
要激发自杀者对亲友的牵挂和责任。一个人作出自杀决定之时,往往关闭了自己的心灵大门,无暇顾及他人的感受。我们要帮助他重新记起对亲友的责任,让他想想自杀会给亲友造成什么样的痛苦,从而使他对这个世界重新有所牵挂。尽管自杀者作出自杀决定之前可能已用各种方式向亲友求助,以发出自杀的暗示,但由于他的求助信息不明确,亲友往往无法向他提供有效的帮助,如是他对亲友失望了。
因此,当你发现有亲朋好友有不对劲的地方,一定要给予足够的重视,表达你的关切和友爱,让他与你交心,帮助他重新认识友爱和亲情的力量,使他能主动借助大家支持的力量改善自身状况。
自杀理性解读
“这个世界,只教会我忧郁。”
一小撮纠结者选择将自杀作为对生命最后的救赎,作为一次逃脱人生不幸与苦难的契机,对此,他们拥有着看似绝对的自主权,如被路人无偿馈赠的礼物一般,从自杀的动机到自杀的具体操作,自行设定,不计前嫌不计后果,自决生死——事情真就这样简单吗?
多数自杀并换不来预期的效果
自杀很多时候并非由单一因素所致,社会因素背后,个人心理或病理因素也可能起主导,海灵格说:“在一些案例中,自杀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我们必须尊重它。”人们因爱而自杀,但自杀鲜少被尊崇为是对家庭的爱的举动。更多其它自杀动机,繁复种种:日本武士殉道式自杀,在历史长河中演绎出逼仄的民族情绪,让世人唯有震惊与讶然的份;民族大难当头,有识之士悲怆高喊“自由!民主!”在木然的看客面前慨然赴死;若然满腹罪咎,如卖主犹大一样以吊死相赎自由的心,是否也能得到谅解?最后,对深深嵌于这个世界的普罗大众,只敢问一句:自杀,是你们最好的选择吗?
从来自杀都是一桩严肃的哲学命题,从宗教立场或是国家立场来看,更是如此。自杀,可说是人类最强的力量之一,可以决定自己最终的命运。可同时,也得小心被如自杀一样力量强大的挫败感和软弱感一下子笼罩。当这种力量从骨子里开始渗透时,你是否只能感觉到它强有力的牵扯?在这样的冲突和压迫之下,有侥幸抓住其它救命稻草的希望吗?你是开始自觉沉沦于苦海还是渴求从绝望的深处瞥见最后的光亮?此时,用康德的话来说,若人任意运用自由意志来毁掉自己的生命,就是“不自重,把生命物件化”。
无判断力的非理性自杀才是恶源
心理因素是导致自杀的主要风险因素之一,但并不表示就可以因此失去判断能力,无视生的价值。除非那人患上严重的精神病或情绪病,无法控制个人思想和行为,否则,匆忙之中自我了断者将是悲剧!相对于非理性的理性自杀又为何物?一个人若基于理智,对个人处境有了全面清醒的认识,对自杀行为可能造成的利害关系及个人目前与将来价值评估充分考虑,认定个人还是“死了比较好”,如此“自治性”的自杀可以理解为理性自杀。在承认了自杀是一种权利的基础上,由自由意志引导考虑,此时,理性与非理性的差距会有多大?在冷静与清醒的状态下,为自己的生命作结,感受到如同自然消亡前的坦然与宁静不是不可以,而其它相较于非理性自杀可能带来的伤害也相应可减低。
可是有多少自杀者是基于深思熟虑和理智的自我价值评估后采取自杀行为的?
一个疯狂的企图自杀者从一开始就很难再保持一颗清晰的头脑,可谓“一门心思”寻死。他的自杀很多时可能已并非他最真实的想法,若是加入理性的干预,状况恐怕会有大的不同,暂不论避免多少社会物质财富的损失,至少在个人对生命的尊重及对其慎重的选择上有了自己明确的方向,社会的认可与理解有其存在理由。总之,若非有泰山般不可动摇的决心,全盘考量,对结果能承受不后悔,否则自杀之路无疑逃避与溃败之路,一时冲动者,请多思而后行。
诚然,“没有一种文化没有其对待死亡的方式,或没有对待苦难的方法。”对自杀动机、手段、影响及后果等等方面评价也允许五花八门,莫衷一是。把握自己生命与肉体的权利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更不能否认的是每个人都希望活出丰盛的生命,而尊重生命,尊重自己的同时尊重别人的,是做到以上的基准。
生命是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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