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骨风(3)

besoo2020-01-13  163

导读:对风湿性关节炎一般4周为一疗程;对风湿热、活动性风湿性关节炎在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实验室检查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1~2周;对慢性风湿性关节炎在疼痛消失或基本消失后停药。   对类风湿性关节炎以3个月至半年为一疗程。   总计观察306例(其…

寻骨风(3)


  对风湿性关节炎一般4周为一疗程;对风湿热、活动性风湿性关节炎在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实验室检查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1~2周;对慢性风湿性关节炎在疼痛消失或基本消失后停药。
  对类风湿性关节炎以3个月至半年为一疗程。
  总计观察306例(其中风湿性关节炎236例,类风湿性关节炎70例),痊愈20例,症状体征基本消失或显著改善者68例,症状减轻并有关节功能改善者143例,无效75例;有效率75.5%。
  又据141例风湿性关节炎和48例类风湿性关节炎的观察结果,用药2周以上的有效率分别为88.7%和75%。
  实践中观察到,活动性风湿多数在用药1周内症状体征就有改善,血沉在1~2周内下降,抗链球菌溶血素O在2~3周内下降;类风湿性关节炎一般在1~2周内疼痛减轻,1~3月关节肿胀改善,部分强硬的关节活动度增大。
  治程中发现,有些活动性关节炎尤其是类风湿性关节炎病例,开始服药时有疼痛加重的反应,类风湿性关节炎尤其是使用激素治疗过的患者反应较重,并且延续时间较长(可能与停用激素有关)。
  一部分已发生关节强硬的患者,服药后先是疼痛加重(个别还有关节发热和发痒感),其后逐渐减轻,且活动度亦逐渐增加。
  因此,对风湿性关节炎开始服药1周内,类风湿性关节炎在2~3周内疼痛加重者,应视为治疗有效的征象,不能以为无效而停药。
  副作用:部分病例出现恶心、呕吐,上腹痛,不思食,头晕痛,乏力,心慌,咽干等,一般仍宜坚持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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