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社会是一个颠倒角度次序的时代,即:误以为组织内部“最先进的技术”,等同于外部顾客喜欢或必然购买!当然,外部顾客需求决定组织内部决策,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观点。问题在于:由于我们缺乏角度,常常在鱼与熊掌间犹豫不决,反而不知道究竟如何做决策。从这个角度来说,戒贪比远大理想更重要!换言之,并非面面俱到的“大而全”最有力量,相反,尖锐的东西可以撕裂看似无缝的东西,令我们豁然开朗,而缺乏角度的“宏大叙事”,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是角度而非专业知识
在真实的管理世界里,一般来说,企业个体做决策的角度,通常有三种:
第一种,技术角度的决策。
这很容易落入一个陷阱:将纯粹技术性发明的长处,等同于技术带给消费者的好处。但通常来说,一项技术发明或一个新产品,至少具有三项或三项以上的好处或长处,其中只有一至两项才是对于消费者的好处,而其他的若干项只是技术性的长处。
因此,每一项专利技术的发明人或决策者,都必须反省式地自我质问:我的这项技术发明,带给消费者的好处是什么?
第二种,成本角度的决策。
被誉为“拧干毛巾上的最后一滴水”的丰田前社长渡边捷昭,深谙成本控制之道,在5年内为丰田节约了100亿美元。只不过他最终将成本杀手演化成了丰田全球质量危机。
丰田危机证明了这样一件事:成本也是有边界的!只不过,成本的边界并不在成本本身,而在于与成本相反的另一端,即质量。事实上,成本与质量,恰好一个在组织内部,另一个在组织外部,或者说,成本只是组织内部的各种费用,质量才是消费者愿意花钱的根本!
第三种,顾客需求角度的决策。
有一个人,既不懂网络又不懂技术,却宣称要做中国最大的互联网企业。有人讥笑道:你连软件技术都不懂,凭什么做互联联网企业?他却反问道:我凭什么要懂这些技术?我是在做传统的贸易生意,只不过把它搬到了网上而已!——这个人就是马云(微博)。马云确实不懂技术,但他懂需求。相反,一大批精通互联网技术的创业者,反而在我们的视线里消失了!
表面上,三种角度截然不同,本质上却殊途同归,最终,都必须遵循组织层面的向外“利他”原则。区别仅在于:企业个体由于阶段不同以及拥有的资源不同,选择的角度也不相同。
此处的“利他”:即从组织外部的消费者角度,审视组织内部决策的有效性,而不是相反!其实,企业自身所获得的利益(譬如利润),只是正确决策的副产品,正如德鲁克所说,内部获利只是检验决策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因此,判断一项决策是否正确,有一项基本原则:井底之蛙的短命决策,都是向内“利己”(有利于企业组织);正确并且长期有效的决策,都是向外“利他”(有利于消费者)。
当下的选择
我们已经知道,是角度而不是专业知识,决定了谁才是我们的船长!但一些人并没有意识到:角度的价值,在于拆分!换言之,船长的决策,就是“向左还是向右”的一种选择。
当我们基于某种角度,将事物一分为二,甚至一分为三时,接下来的事情就变成了选择与取舍!
关于角度之争,最典型的莫过于联想早年著名的“柳倪之争”!当年“柳倪之争”被解读为市场派与技术派的一场决斗。当然,最终结局已经知道:市场派战胜了技术派。
在这里,我们无意评判“市场派”和“技术派”之间的是非曲直,恰好相反,我的本意是想说:决策的本质,二选一!如果我们选择了甲而不是乙,就会沿着甲指引的方向走下去;同样,如果我们选择乙而不是甲,将沿着乙指引的方向走下去。最糟糕的决策,恰恰是中庸之道的折中!我们可以假想一下,如果柳传志是一个折中派,当年表达出“既要市场也要技术”的折中,那么,联想是否能够活到今天都是一个疑问。正如柳传志所说,20年前,联想之所以选择了贸字打头而不是技术,因为那时联想还很弱小,并不具备技术研发实力。但是,20年后的今天,柳传志如是说:“我老惦记着技术创新这个事,现在我认为时机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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