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证
辨证论治是中医学的核心,也是中医治病的基本方法。辨证与论治是两个密切相联的步骤,辨证是论治的前提,辨证为论治提供依据,要有效地治疗疾病,就要有一个正确的辨证。所谓辨证就是运用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尤其是四诊八纲及各种辨证方法,对疾病的临床表现进行分析、比较、综合,从而揭示疾病本质的过程。那末,在辨证中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 辨主要症状
疾病的临床表现是由一个个具体的症状组成的,在这些众多的症状中有的具有定性意义,有的具有定位意义,有的反映了疾病的本质,有的反映了疾病的主要矛盾。辨主要症状就是围绕对这些主症的辨别,明确疾病的本质,为治疗提供依据。
如发热是外感热病的主要症状,不同的热型代表了不同的病证。以六经辨证为例,发热恶寒是病在太阳,往来寒热是病在少阳,但热不寒是病在阳明,无热恶寒是病在少阴,潮热是阳明腑实证。通过对热型的辨别就可明确是什么病。如果进一步对伴有症状的辨别可以明确疾病的证型,如发热恶寒伴有无汗、脉浮紧的是太阳病伤寒证,伴有汗出、脉浮缓者是太阳病中风证,但热不寒伴大汗出、大烦渴、脉洪大的是阳明经证,潮热伴心烦、谵语、便秘、腹满硬痛、脉沉实的是阳明腑证。因此,围绕主要症状辨证是十分重要的方法。
◆ 辨疾病的发展变化
每一种疾病都有发生发展的规律,从疾病的发生到痊愈,可以经过不同的阶段,整个过程是不断变化着的。同一种疾病由于病邪性质、患者体质及治疗的不同,在各个时期可以有不同的表现。这就要求医生要用动态的观点去观察病人的临床表现。如卫分证、气分证、营分证、血分证是温病四个不同阶段的不同证型,反映了温病发生发展的过程。临床上遇到温病的患者,要考虑到有上述四个阶段传变的可能性,还要考虑到有不循一般规律传变的可能,如卫分证虽有“温邪上受,首先犯肺”的一般传变规律,也有“逆传心包”的特殊传变。而《伤寒论》的六经传变中,既有按一般发展规律的循经传,也有不按一般规律的越经传,更有合病、并病的出现。也就是说既要了解疾病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又要知常达变。这样就能举一反三,从而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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