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酸环丙沙星的作用

besoo2020-01-13  122

导读:一、乳酸环丙沙星的作用二、乳酸环丙沙星的用法与用量三、服用乳酸环丙沙星的注意事项乳酸环丙沙星的作用1、乳酸环丙沙星的作用1.1、乳酸环丙沙星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1.2、…

乳酸环丙沙星的作用

文章目录

一、乳酸环丙沙星的作用
二、乳酸环丙沙星的用法与用量
三、服用乳酸环丙沙星的注意事项

乳酸环丙沙星的作用

1、乳酸环丙沙星的作用

1.1、乳酸环丙沙星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

1.2、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

1.3、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

1.4、乳酸环丙沙星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

1.5、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

1.6、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环丙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2、乳酸环丙沙星的鉴别

2.1、取本品,加盐酸溶液(9→1000)制成每1ml中含8μg的溶液,照分光光度法(附录Ⅳ A)测定,在277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

2.2、取本品约50mg,加水适量使溶解,加碘化铋钾试液,即生成橘红色沉淀。

2.3、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

2.4、取本品约0.1g,加盐酸溶液(9→1000)使溶解,滤过,滤液显乳酸盐(附录Ⅲ)的鉴别反应。

3、乳酸环丙沙星的适用症

3.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3.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

3.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3.4、伤寒,骨和关节感染。

3.5、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乳酸环丙沙星的用法与用量

1、成人的每日用量(以环丙沙星计,下同)为0.5—1.5g,分2次口服。静脉滴注每日0.2—0.6g,但速度不宜过快;分2次滴注,每次时间约1小时。

2、骨感染每日1—1.5,分2次服,疗程4—6周或更长。

3、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日1—1.5g,分2次,疗程7—14日。

4、肠道感染每日1g,分2次,疗程5—7日。伤寒每日1.5g,分2次服,疗程10—14日。

5、尿路感染每日0.5—1g,分2次服,疗程7—14日;重症或复杂性病例疗程需适当延长。

6、淋病单次口服0.25—0.5g。

7、严重病例可静滴给药,每日0.4—0.6g,分2次静滴。

8、该品宜空腹服用,食物虽可延迟其吸收,但总吸收量(生物利用度)未见减少,故也可于餐后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服用时宜同时饮水250ml。

9、结晶尿曾有报道,患者的尿pH在7以上时尤易发生,故应避免同用碱化剂。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服用乳酸环丙沙星的注意事项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为您推荐


本文地址: https://cnleya.com/read-195672.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乐雅养生网(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乐雅养生网(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相关阅读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