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雅养生网导读:哮喘反复发作可致长时间缺氧,容易导致低氧血症,而低氧可使子宫血氧量下降,危害胎儿。因此,哮喘妇女要顺利度过妊娠期,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尤其是在怀孕29~36周时,更应特别小心。……
支气管哮喘(简称哮喘)是呼吸系统常见病,病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育龄妇女,这些妇女怀孕后怎样才能顺利安全地度过怀孕期、分娩期和哺乳期呢?研究发现,哮喘妇女怀孕后,大约有1/3的人哮喘病情改善、1/3的人病情不变和1/3的人病情恶化。在病情加重的妇女中,容易出现妊娠期高血压、胎盘早剥、流产、早产等,也可出现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甚至胎儿、新生儿死亡。因此,哮喘孕妇应重视安然度过妊娠、分娩和哺乳“三关”。
怀孕关
哮喘反复发作可致长时间缺氧,容易导致低氧血症,而低氧可使子宫血氧量下降,危害胎儿。因此,哮喘妇女要顺利度过妊娠期,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尤其是在怀孕29~36周时,更应特别小心。
首先,病人应在医生的帮助和家属的积极配合下,对整个孕期进行自我监测,可使用峰流速仪客观评价自身肺功能(具体测量和评价方法可参阅《大众医学》2001年第2期《峰流速仪,哮喘患者的“晴雨表”》一文),并将测得的最大呼气流量值记录下来,供医生参考。还应定期到医院就诊,正确估计胎儿成熟度,如怀疑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动减弱,应立即住院监测。
其次,去除生活中的诱发因素以减轻症状,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床垫及枕头其内有尘螨,可用密闭的塑料罩罩住;禁止吸烟并远离吸烟者;避免在家中饲养狗、猫、鸟等宠物;避免接触花粉、植物等。
再次,根据具体情况,适时使用药物治疗。对于用药,孕妇往往有所顾忌,殊不知,哮喘发作本身对胎儿的危害可能比药物对胎儿的危害更大,因此,孕妇除自我监测外,还应与医生保持密切联系,遵照医嘱用药。一般主张吸入用药,尽量避免口服和静脉给药。如果在妊娠中期哮喘反复发作,且多种药物治疗仍不缓解,又伴有心肺功能不全,应考虑终止妊娠。
哮喘孕妇治疗时可采用的药物:①β2受体兴奋剂对母婴安全,适用于孕期不同程度的哮喘病人,可按需短期使用。②糖皮质激素丙酸倍氯米松(必可酮)是孕期应用最普遍且安全的吸入型激素类药物,常规用量对胎儿无不良影响。③茶碱类药物对夜间发作的哮喘疗效明显,使用时应勤查血或尿中的茶碱浓度,防止发生不良反应。目前,多主张使用控释型或缓释型茶碱制剂,如优喘平、舒弗美等。④抗胆碱能药物,如吸入异丙托溴铵(爱喘乐)孕期使用是安全的,可在哮喘病情加重时,与其他平喘药联合应用。
分娩关
进入分娩期心情应放松,切忌过度紧张和焦虑,因为不良的心境是诱发哮喘的原因之一。即便是在分娩时哮喘发作了,也应保持镇静,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因为绝大多数哮喘发作是可以用药物控制的。
分娩期哮喘处理原则与孕期基本相同,可在产时及产后2~3天预防性应用糖皮质激素,并注意下列环节:①停用β2受体兴奋剂(如哮乐宁、喘康速等),以免抑制宫缩或引起产后出血。②催产素能增强宫缩,缩短产程,且对支气管平滑肌无作用,因而可以使用。③慎用麻醉剂、镇静剂和止痛剂,以防抑制呼吸及咳嗽反射,加重支气管痉挛。④禁用前列腺素,因该类制剂可引起支气管痉挛,促使哮喘发作。⑤原则上应选择自然分娩,分娩时医生可能会采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等方式助产,以减少产妇体力消耗,避免肺部并发症。如有其他合并症或哮喘严重反复发作时,应行剖宫产。
哺乳关
孕妇分娩后,体内激素水平会发生较大变化,体内糖皮质激素有所降低,因此,容易发作哮喘。此时,可使用不经过乳汁分泌的、一般治疗剂量的口服强的松、必可酮(气雾剂)、抗胆碱能药物(如爱全乐),或β2受体兴奋剂等;不宜使用茶碱,因为该药可从母乳中分泌,对新生儿可能产生不良反应。如果哺乳期哮喘发作频繁或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必要时暂停哺乳。另外,如果母亲在妊娠期曾服用过糖皮质激素,则新生儿的肾上腺皮质功能可能受到抑制,应注意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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