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雅养生网导读:在整个怀孕过程中,羊水的来源也各不相同,比如妊娠头三个月,它主要来自母亲的血浆成分,经过胎膜渗透入羊膜腔;以后,随着胚胎器官的发育,羊水大部分来自胎儿尿液,小部分是由母儿间隙透析而来。……
羊水:BB生长的“海洋”
十月怀胎,准妈妈要过不少道坎,其中,羊水异常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在围产期的检查中,羊水量是一个必须严密观察的重要指标,因为过多过少都易引发妊娠期的并发症。羊水到底是什么东西,出现过多或过少是由什么因素决定的呢?
不同孕期羊水来源不同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产科主任李道成指出,羊水一词来源于中医的阴阳理论,“羊”和“阳”同音,经常通用。羊水实际上应该称为“阳水”。人的生命从正阳开始,结束于正阴,“阳水”即是生命开始的象征。从现代医学的角度来看,羊水其实就是子宫羊膜腔内的液体。
李道成称,在整个怀孕过程中,羊水的来源也各不相同,比如妊娠头三个月,它主要来自母亲的血浆成分,经过胎膜渗透入羊膜腔;以后,随着胚胎器官的发育,羊水大部分来自胎儿尿液,小部分是由母儿间隙透析而来。
临床上,医生们形象地将羊水比喻为孕育BB的“海洋”,它为胎儿提供了一个温度和压力相对稳定的生长空间,能预防胎儿畸形及胎肢粘连,并减少子宫肌壁或胎儿对脐带的直接压迫所造成的缺氧,减轻胎动对母亲所造成的不适感。在分娩过程中,羊水还能减少子宫收缩时对胎儿的压迫,并起到润滑产道、帮助扩张宫颈的作用。胎膜破后,羊水冲洗阴道能减少细菌感染的机会。
衡量标准
超过2000ml或少于300ml皆异常
在不同孕期,孕妇子宫内的羊水量都会有相应的变化,但无论是过多过少都不妙。
必要时需排除胎儿畸形
李道成介绍说,一般在孕20周时,羊水量平均是400毫升;到了28周左右,会增加到700毫升;在32~36周时最多,约1000~1500毫升;其后又逐渐减少,到妊娠40周时约为800毫升左右;妊娠42周时减为540毫升。临床上一般认为妊娠期间羊水量超过2000毫升即为过多,妊娠晚期少于300毫升者则可界定为过少。
李道成特别提醒:羊水过多者18%~40%合并有胎儿畸形,以中枢神经系统畸形和消化道畸形为主。羊水过少者约1/3也合并有胎儿畸形,主要是泌尿系统畸形。
因此,建议出现羊水过多或过少的孕妇必须通过彩超、生化检查、羊水培养及脐带血培养等手段来排除胎儿畸形,然后才考虑相应的干预措施。
干预手段
西医
严重时需放水或补液
见效快但有创伤风险
李道成建议,当羊水量只是偏多时,可采取一般治疗,如多注意休息、防止过度劳累、低盐饮食等。当羊水量增多明显,出现呼吸困难等压迫症状时,可从孕妇腹部穿刺子宫放羊水。药物治疗可应用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主要机理是通过减少胎儿尿液的生成使羊水量减少。
对于羊水明显过少的孕妇,西医干预的手段主要是补液,通过补充血容量以期增加羊水量。如果羊水明显过少且出现脐带受压等症状,可给予羊膜腔灌生理盐水。
提醒
穿刺子宫放羊水为有创伤的操作,有发生胎盘早剥、出血和感染等风险,一次放水量不能超过1500ml,否则宫腔压力骤减易引起胎盘早剥或休克等后果。如果此后羊水再次增多,3~4周需要再次穿刺放羊水,易给孕妇造成身体及精神上的创伤。而用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治疗,药物存在使胎儿发生动脉导管提前闭合的副作用,不宜长期应用,实际临床也很少用。
羊膜腔灌注补液增羊水同样也是有创治疗,如果多次输液,还存在引发绒毛膜羊膜炎的风险。
中医
食疗调治无副作用
适合慢症救不了急
羊水过多称作“胎水肿满”,又称“子满”,在《胎产心法》等中医古书中均有记载。中医认为这种症状是由于脾虚不能运化体内的水分,或气机不通畅,打破了羊水产生和吸收的平衡,造成羊水的产生大于吸收,因此越积越多。治疗上主要是健脾去湿,以达到减少羊水的目的。
出现这种症状的孕妇,越早期发现和治疗,效果越好。中医在临床上常用源自《千金要方》的经典方药“鲤鱼汤”来调治,具体用法是:鲤鱼1条,去内脏,加白术15g,陈皮6g、茯苓15g、当归12g、白芍12g,生姜6g,煎浓汤,去药材,饮汤吃鱼,通常服用3~5剂即有明显的效果。因鲤鱼肉具有补脾健胃、利水消肿的功能,而白术、茯苓、生姜、陈皮具有健脾理气的功用,配合当归、白芍养血安胎,可达到去水而不伤胎的双重功效。另外,冬瓜皮汤、白扁豆,赤小豆煎水代茶饮也可用于利水以减少羊水量。
羊水过少与中医所论述的“妊娠胎萎燥”表现类似,是由于气血虚弱、阴虚以致胎水匮乏、胎萎不长。中医的治疗重在养气血、补脾胃及滋阴,使孕妇精血充足、胎有所养,常用的食疗方是“胎元饮”加生地和麦冬,具体用法是:人参15g,白术15g,炙甘草6g,当归10g,白芍15g,熟地黄15g,杜仲20g,陈皮6g,生地黄15g,麦冬15g。此方有助补气、养血、滋阴,能够增加羊水的产生,从而增加羊水量,通常服用5~7剂即有明显效果。
提醒
虽然中医药食疗法基本无副作用,而且可以起到较明显的治疗效果,但只建议出现慢性羊水异常症状的孕妇尝试,早期治疗效果更佳。对于出现羊水急速增多或减少的异常症状者,还是应根据孕周和母婴的情况及早处理。比如,出现羊水明显过少且妊娠已足月时,应考虑终止妊娠,给予引产或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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