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雅养生网导读:有些红斑狼疮患者在怀孕以后会使病情加重,特别是原来已有肾脏损害者,可以出现严重的肾功能衰竭,而导致母婴同死。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医生不允许患者怀孕。到80年代以,很多病人的病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和绥解,部分患者可以怀孕。……
因红斑狼疮患者大多数为育龄期妇女,所以红斑狼疮患者能否怀孕生育,始终是患者本人及家属们最希望了解的问题。
首先应该说明的是,本病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具有多基因遗传倾向,并和人体内性激素水平有关。所以有些红斑狼疮患者在怀孕以后会使病情加重,特别是原来已有肾脏损害者,可以出现严重的肾功能衰竭,而导致母婴同死。红斑狼疮患者妊娠的死胎,死产,流产率是正常孕妇的2~3倍。
因此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医生不允许患者怀孕。到80年代以后,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和进展,人们对红斑狼疮的诊断和治疗有了很大的新进展,很多病人的病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和绥解,生存率大大提高。
医学科研人员和医生对红斑狼疮患者能否怀孕生育问题进行了大胆探索和研究,有资料报导,风湿科和妇产科曾联合协作,使80位红斑狼疮孕妇顺利生产81个(其中一对双胞胎)活泼可爱的婴儿,这充分说明红斑狼疮患者是可以怀孕并生育的。
但是这并不是说所有的红斑狼疮患者,不管病情如何,条件如何都可以怀孕生育,这要取决于患者疾病的控制和稳定情况,一般来说,病情稳定一年以上,且心肾功能正常者,可以允许怀孕。但应嘱咐病人在妊娠3个月以前停用一切除激素以外的免疫抑制剂(环磷酰胺、氨甲喋呤、硫唑嘌呤)等,并在整个妊娠过程中,密切监测病情变化和实验室指标。
病情的恶化大都发生在妊娠期,特别是产后,妊娠期患者以激素较为安全,故应停用其他药物,最好采用中医药;并在围产期内请有经验的风湿科和妇产科医生进行指导,患者千万不要自行其事,以免引起严重后果。那些不具备怀孕和生育条件的患者,不能强行为之,应该顺其自然,要想增加生活乐趣和内容,不妨在夫妻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合法领养一个孤儿,把他(她)抚养成人,不同样是尽父母之责,又尽享天伦之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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