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雅养生网导读:在某些致病因子作用下,凝血因子和血小板被激活,大量促凝物质入血,凝血酶增加,进而微循环中形成广泛的微血栓。微血栓形成中消耗了大量凝血因子和血小板,继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功能增强,导致患者出现出血,休克,器官功能障碍和溶血性贫血等临床表现。这种病理过程被称为DIC。……
在某些致病因子作用下,凝血因子和血小板被激活,大量促凝物质入血,凝血酶增加,进而微循环中形成广泛的微血栓。微血栓形成中消耗了大量凝血因子和血小板,继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功能增强,导致患者出现出血,休克,器官功能障碍和溶血性贫血等临床表现。这种病理过程被称为DIC。
DIC的防治要采取综合措施,主要原则如下:
1、早期诊断和治疗:早期治疗需以早期诊断为基础。及早诊断和早期合理治疗是提高DIC救治率的根本保证。例如对超急性的DIC,如产科意外引起的DIC,真木正博主张采用床边检查。当血沉1h值<15mm或15min值在0~4mm,在肯定基础疾病条件下这种变化常与Fbg降低有关。床边检查血栓弹力图(thromboelastography,TEG),有助于较快地同时分析机体凝血与纤溶两方面的基本状况,并有助于确定治疗措施。
2、积极防治原发病:预防与迅速去除引起DIC的病因是防治DIC、提高治愈率的重要措施之一。例如,认真对孕妇进行出、凝血指标检查和产程监护;针对病因作抗白血病和抗癌治疗、抗菌治疗、抗休克治疗及保肝治疗等。
3、抗凝治疗:DIC的基本发病机制是凝血亢进,故使用ATⅢ、肝素或其它新型抗凝剂以阻断凝血反应的恶性循环,是DIC的主要治疗手段之一。
4、脏器功能的维持和保护:严重DIC的死因常与发生MSOF有关,故DIC防治需注意主要脏器的功能保护。明显的器官功能障碍应当采用适当的人工辅助装置,如血液透析、人工心肺机等。
5、补充支持疗法:指在适当情况下应用新鲜全血或血浆、浓缩血小板血浆或各种凝血因子制剂,可能有助于纠正机体凝血于抗凝血间的平衡。但若在没有很好阻断凝血反应恶性循环的情况下使用这类制剂,反而会加重病情,故必须注意配合抗凝剂才使用。
6、抗纤溶治疗:一般把抗纤溶疗法列为DIC的禁忌。但在急性早幼粒白血病,当有明显纤溶亢进和出血倾向时可考虑使用该法,有时会有很好的效果。现认为,急性早幼粒白血病主要因原发性纤溶亢进引起出血,故应用抗纤溶治疗能有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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