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部“病灶”是外伤性癫痫的“根”
在颅脑外伤后即时发生和近期发生的癫痫,主要与急性脑实质损伤、颅内血肿,特别是急性硬脑膜下血肿,凹陷骨折压迫或局部脑组织缺血、水肿,或脑损伤后继发的组织反应及创伤的愈合过程、生化改变等有关。
通常只有一次发作或在首次发作之后,有数周或数月不等的间歇期,以后发作频率逐渐增高,约有半数患者在2~5年的期间内逐步自行缓解,或趋于停止。故即时和近期发生的癫痫,不一定有日后的癫痫反复发作。
至于伤后超过四周甚至几年、十几年后,才出现的外伤性癫痫,往往呈反复发作且常有加重的趋势。
有统计发现,外伤性癫痫发生的时间越晚越是顽固。伤后一年内出现的外伤性癫痫,远较伤后四年后才发作的外伤性癫痫易于康复。
外伤性癫痫均有头部外伤史可查。通过脑电图检查并不难确诊,脑CT或MR扫描,亦有助于了解病灶的部位和性质。
外伤性癫痫应及时进行治疗
外伤性癫痫的反复发作,会进一步加重脑组织的病理损伤及神经生化改变,使肢体运动、感觉、语言、智力等障碍进一步加剧。因此必须及时进行治疗。
既然外伤性癫痫的根源在于脑内存在外伤或修复所形成的“病灶”,那么手术切除病灶,应是最直接、有效的消除癫痫发作的办法。但通常的做法却是先进行系统的抗癫痫药物治疗。
一般应根据发作类型来用药,如大发作和局限性发作,选用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扑痫酮或丙戊酸钠;小发作则常用丙戊酸钠、乙琥胺、安定或苯巴比妥;精神运动性发作则首选卡马西平,其次为苯妥英钠、苯巴比妥、扑痫酮、丙戊酸钠或安定;肌阵挛发作则宜选用安定、硝基安定或氯硝基安定。
用药的原则是选用最小的剂量,既能完全控制发作,又不产生不良反应。故用药时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至完全控制发作,并根据病人发作的时间,有计划地服药。所选定的药物一旦有效,就不要轻易更换。最好是单一用药,直至完全不发作2~3年,再根据情况逐步缓慢减药,若达到完全停药后仍无发作,则可视为临床治愈。
如果能够通过抗癫痫药物预防或控制癫痫的发作,则无须通过手术切除病灶的办法来治疗。只有那些反复发作、经系统药物治疗无效的外伤性癫痫患者,才需要在脑皮质电图监测下,将脑瘢痕及癫痫源病灶切除。通过手术,约有超过半数的患者获得良好效果。一般术后仍要继续用抗癫痫药物治疗2~3年,以巩固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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