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综合征的诊断与治疗(2)

besoo2020-01-14  212

导读:(5)血清免疫学检查① 抗SSA抗体 是本病中最常见的自身抗体,见于70%的患者;② 抗SSB抗体 有称是本病的标记抗体,见于45%的患者;③ 高免疫球蛋白血症,均为多克隆性,见于90%患者。(6)其他如肺影像学,肝肾功能测定则可以发现有相…

干燥综合征的诊断与治疗(2)

(5)血清免疫学检查

① 抗SSA抗体 是本病中最常见的自身抗体,见于70%的患者;

② 抗SSB抗体 有称是本病的标记抗体,见于45%的患者;

③ 高免疫球蛋白血症,均为多克隆性,见于90%患者。

(6)其他如肺影像学,肝肾功能测定则可以发现有相应系统损害的患者。

3.诊断标准

2002年干燥综合征国际分类(诊断)标准如下:

表1 干燥综合征分类标准的项目

I、口腔症状:3项中有1项或1项以上

1、每日感口干持续3个月以上;

2、成年后腮腺反复或持续肿大;

3、吞咽干性食物时需用水帮助。

II、眼部症状:3项中有1项或1项以上

1、每日感到不能忍受的眼干持续3个月以上;

2、有反复的砂子进眼或砂磨感觉;

3、每日需用人工泪液3次或3次以上。

III、眼部体征:下述检查任1项或1项以上阳性

1、Schirmer I 试验(+)(£5mm/5分);

2、角膜染色(+)(³4 van Bijsterveld计分法)。

IV、组织学检查:下唇腺病理示淋巴细胞灶³1(指4mm2组织内至少有50个淋巴细胞聚集于唇腺间质者为一灶)。

V、 唾液腺受损:下述检查任1项或1项以上阳性;

1、唾液流率(+)(£1.5ml/15分);

2、腮腺造影(+);

3、唾液腺同位素检查(+)

VI、自身抗体:抗SSA或抗SSB(+)(双扩散法)

表2 上述项目的具体分类

1、原发性干燥综合征:无任何潜在疾病的情况下,有下述2条则可诊断:

a. 符合表1中4条或4条以上,但必须含有条目IV(组织学检查)和/或条目VI(自身抗体);

b. 条目III、IV、V、VI 4条中任3条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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