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炎又叫慢性肾小球肾炎,临床表现有蛋白尿、水肿、高血压。肾功能低下者尤其应该注意。慢性肾炎病程较长,合并妊娠并不少见。怀孕后,肾脏负担加重,上述症状容易出现,患者常常觉得精神萎靡、四肢乏力、头晕和视力障碍等,重者可出现慢性肾功能衰竭和尿毒症。 由于妊娠增加了肾脏负担,容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往往加重肾脏损害。如果是肾炎非活动期,仅表现单纯有少量蛋白尿,不伴血压增高者,妊娠可以不加重肾脏损害。 根据肾炎病变的程度不同,对胎儿的发育亦有不同的影响。慢性肾炎伴有血压增高者,往往伴有胎盘功能减退,胎儿血液供应不足,可发生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死胎、围产死亡率高。严重肾炎孕妇,其胎儿死亡率可达50%。 由此可见,患肾炎的妇女能否怀孕,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慢性肾炎伴有血压增高的妇女,不宜怀孕。怀孕后约有75%的患者并发重度妊娠高血综合征,早产及死胎发生率极高。当肾炎孕妇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时,引起先兆子痫和子痫,此时血压上升很高并伴有头痛、眼花、恶心、呕吐,甚至抽搐等。子痫对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威胁很大。此时除积极医治外,常常要终止妊娠,以减轻心肾负担。 二、慢性贤炎如果肾功能未恢复正常者,尿蛋白量增多,达“++”→“+++”,血中尿素氮或肌酐升高,要预防发生肾功能衰竭。这样的患者,不宜怀孕。如果是早期妊娠,应行人工流产。 三、患慢性肾炎的妇女,如果肾功能已基本正常,尿蛋白少量(微量或“+”),且一段时间的稳定期,可以怀孕。但应注意休息,增加营养,多吃含有蛋白质的食物,补充足量维生素,饮食宜淡,不宜过咸。注意增加身体抵抗力,避免各种感染,定期检查肾功能。每次产前检查都要察视浮肿、体重增加情况,测血压,检查尿蛋白等。仅有少量蛋白尿而不伴有血压增高者,孕期加强保健,精心监护,妊娠结局一般是良好的。 如果已经确认是慢性肾炎,一次妊娠后最好做绝育手术。即使第一胎不幸夭折,也不要冒险再次怀孕。临床已经证明,每怀孕一次,都会使肾炎病情加重,而缩短患者的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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