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查包含的内容(2)

besoo2020-01-12  54

导读:二、采购的要求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 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 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检查包含的内容(2)

  二、采购的要求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 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 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 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 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 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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