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防范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措施
1.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
(1)政府必须清理整顿文化市场,给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根据某市区法院一项统计显示:该法院审判的39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其中26人受暴力文化、色情影视的影响走上了犯罪道路,占总数的66。6%。长期从事未成年人犯罪研究的专家指出,未成年人思想还不成熟,喜欢模仿,辨别能力差,容易受到不良文化、思想的影响,政府必须清理整顿文化(图书、影视、网吧等)市场,给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2)在街道和社区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青少年事务的管理;要完善青少年服务内容,开展青少年文化活动、心理健康服务、青少年维权服务等,满足青少年成长的基本需求;要针对社会上青少年成长环境的突出问题,建立评估体系和预警机制,着眼于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加快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
2.学校要全面落实素质教育
(1)教育应从人最本质、最朴素的感情出发。我国传统的基础教育模式忽视了2亿多个中小学生家庭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的差异性,忽视了学生个体之间在气质、性格、爱好和发展潜力上的差异性。现行学校教育“粗放型”模式整体上已经不适应广大家长对子女教育质量和培养目标的不同要求,因此应逐步转变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让我们的学生首先学会做人,然后学会读书。我们首先要求孩子做一个平常人、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一个不伤害他人的人。教育应从人最本质、最朴素的感情出发,而不是用青少年不容易接受或容易引起他们反感的说教。只要让孩子懂得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原则是对他人的尊重和同情,他们对暴力的危害就会有新的理解。
(2)高度重视学生非正式群体的存在。学生非正式群体是指学生在相互交往中,由于利益相近、兴趣相似、心理需要、个性相仿等而自发形成的群体。不少学校班级都存在学生的非正式群体。因此,重视并加强对学生非正式群体的管理,抑制其消极影响,发挥其积极作用,对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培养良好的校风、班风和学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家庭生活是学生健康成长的第一港湾
到青春期即十二三岁再对青少年犯罪进行防范其实已经晚了一大步了。犯罪预防需要一个非常长的过程,一个人的人格形成和行为规范是从小养成的,如果从幼儿时期就过多地沾染暴力文化,形成对暴力的麻木;或者家长对其过度地溺爱或打骂,形成骄纵或暴力人格,到青春期时一旦有实施暴力的能力和诱因,就很可能造成犯罪。所以笔者认为,防范青少年犯罪必须从小抓起,预防得越早,减少犯罪的成本就越低。
(1)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家庭预防机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形式。第一,家庭教育内容要全面。既要注意智力培养、能力训练,又要注意社会道德教育和生理知识讲解,更要注意法制教育。第二,教育方法要得当。只有采用“爱而不溺、严而不格、一贯要求”的教育方法,才能使家庭教育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护神”。第三,把握教育时机。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时,一定要从年龄实际出发,以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活素材为内容,采用适当的方法,在恰当的时间里进行启发和诱导,就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2)家庭榜样示范。有人说: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父母从子女出生的那一天起一直伴随他们长大成人,因而孩子接触最多的人是父母。父母的兴趣爱好、习惯以及个性特征都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对象,可以说父母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给孩子留下深深的烙印。家庭中父母以身作则,可以增强教育的可信性和感染性。我国自古就重视父母的榜样示范作用。陆世仪在他的《思辩录辑要》中讲到:“教子是以身率先。”颜之推在他著名的《颜氏家训》中也说到:“夫风化,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由此可见,家庭中父母良好的身教是促进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
(3)家庭气氛熏陶。家庭气氛是指家庭成员在对内、对外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稳定的传统习惯、处世经验和生活作风等。家庭对子女的影响是有形和无形、有声和无声的综合,有形指父母的言传身教,无形则是家庭气氛的熏陶。家庭气氛对孩子的影响虽然不像父母的言传身教那样直接有力,但它潜移默化的渗透性会带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所以,人们常说:“有什么样的家庭环境、家庭气氛,就会陶冶出什么样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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