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视力检查是检查黄斑部中心凹的功能,分远视力与近视力检查。
(1)远视力检查国际标准视力表检查:将视力表挂在自然光线充足或日光灯照明的墙壁上,视力表与被检查者相距5米,表上第10行视标应与被检查眼向前平视时高度大致相等,也可在视力表对面2.5米处放一平面镜,病人坐于视力表下,自镜内进行观察。检查时两眼分别进行,遮盖一眼,先查右眼后查左眼,如戴镜者,先查裸眼视力,再查戴镜视力。嘱被检查者辨别视标的缺口方向,自视标0.1顺序而下,至患者不能辨清为止,记录其能看清最下一行的视力结果。此行如有几个视标辨认不清,或再下一行能辨清几个,则用加减法表示,如1.0—2(表明1.0视标还有2个辨认不清),1.0+2(表明1.2视标可以看清2个)。正常视力为≥1.0,不足1.0者为非正常视力。
若被检查者在5米处不能辨明0.1视标时,则嘱患者逐渐向视力表移近,至刚能辨清0.1为止,测量其与视力表的距离,然后按下列公式计算:视力=被检者与视力表距离(米)分数线5米乘以0.1即为该眼视力。如被检者在2米处看清0.1,则视力为2/5X0.1=0.04,余此类推。
若在1米处不能辨别0,1时,则嘱患者背窗而坐,医生撒开手指置被检眼前,由近至远,让患者辨认手指的数目,记录其能够辨认指数的最远距离,如指数乃0厘米。
若在最近处仍无法辨别指数,则改为检查眼前手动,记录其眼前手动的最远距离。若手动也不能辨别,则在暗室内以灯光照射(这时须用手掌将另一眼捂紧不让透光),检查患眼有无光感,如无光感则记录视力为无光感。如有光感,且又需要作光定位时,即可在暗室内用蜡烛光离眼1米处自正中、上、下、左、右、颞上、颞下、鼻上、鼻下方向进行检查,让患者辨认光源的方位。凡能辨认的方位以“+”表示,不能辨认的以“—”表示,分别填在“井”字图形或“米”字图形上。例如:如光定位准确,说明该眼视网膜功能基本正常,否则为不正常。
本文地址: https://cnleya.com/read-148443.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乐雅养生网(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乐雅养生网(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