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废中医 1928年,国民政府北伐成功,1929年卫生部通过了以「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医生之障碍案」为首之「规定旧医登记案原则」。其重要内容有:
一、「旧医」需要登记,有执照才能营业。有执照者,也要再接受补充教育。而登记限于1930年底止。补充教育也只限办五年,过后不办。
二、 禁止「旧医」学校。
三、 禁止报章媒体介绍、宣传「旧医」。
主要提案者余云岫以四大理由说明中医之阻碍科学化,阻碍国家之进步,因此希望能以五十年时间逐渐消灭中医。这是近代第二次废去中医之议浮上国家政策的台面,也是后来所谓国民政府废中医之说的由来。
其实,中医在近代会受到这么多打击,只是历史进程中的一个环节而已。从辛亥革命之后到五四,留学国外的一代纷纷归国,从各个层面企图为了创建一个新的社会而努力。政治、教育、文化等等各个方面都产生新旧冲突。在各种「旧文化」、「新文化」;「文言文」、「白话文」;「方块字」、「罗马字」等等的冲突中,代表传统与旧派的中医会受到格外严重的轻视与打击,不仅难免,而且有一些「历史正确」或「政治正确」的原因。
其一,这是鸦片战争之后,中国想要救亡图存,大量引进西学,「西风压倒东风」的大趋势之下的结果。
其二,这也是甲午战争之后,中国想要从日本取经,以日本为师的一个大趋势之下的例子。正如同日本在明治维新后提出「汉字无用论」、「罗马字运动」后来传入中国,形成中国的「消灭方块字」、「罗马字运动」、「拉丁字运动」等等,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提出的消灭汉医的路子,会透过留日派影响中国,也就十分合理。(前述汪大燮曾任留日学生监督,并曾出使日本;余云岫公费留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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